國防部將於民國116年復辦義務役預官、預士制度,但《兵役法》規定義務役預官、預士除役年齡遠多於一般士兵14年,同樣都是義務役,除役年齡不一,公平性受質疑。藍、綠、白三黨立委都認為有修法必要,讓制度更趨於公平。國防部允諾,將持續廣蒐社會各界意見研議。
藝人閃兵案連環爆,兵役改革成社會焦點。隨著兩岸情勢詭譎、少子化因素,義務役已恢復為1年,義務役預官、預士也將於116年復辦。據《兵役法》規定,義務役士兵與補充兵36歲除役,但義務役預官、預士卻須至50歲除役,等於多出士兵14年的後備義務。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說,國防部恢復預官、預士制度,關鍵不在復刻舊制,而是要因應現代戰備與後備動員需求全面調整。過去預官制度是大量補充基層軍官,如今國軍以志願役為主,若訓期、召訓頻率與後續義務無法配套,勢必再度造成役男身分差異與不公平。
民進黨立委吳琪銘說,內政部作為兵役行政主責機關,必須盡速檢視《兵役法》主動修法,讓制度與時俱進,不要讓過時的規範造成不公平。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說,現行《兵役法》以官階區分除役年齡,意義不大。資深後備弟兄直白說「平時只訓練那1次,真的遇到打仗,把他丟到戰場上也打不動啦!」但若要增加平時訓練的強度,實務上也很難做到;將義務士兵及補充兵,與尉官身分的義務役預官的除役年齡統一設在36歲,是比較公平的修正方向。
新北市後備指揮部輔導中心不具名幹部指出,現行制度不合理,一旦後備動員編成的部隊,肯定會出現士兵很年輕、軍官、士官年齡偏大的狀況,最糟糕的是官的數量比兵還多,畢竟制度上兩者有14年斷層。合理做法應是降低預官50歲除役年齡或是延長士兵除役年齡,縮短兩者間差距。
該幹部批評,國軍後備制度與國軍後勤補給一樣,「堪稱是部隊長官口中說的神話、退伍弟兄心中的笑話」;台灣根本毫無準備面對戰爭,政府卻拚命討戰,年輕人又不願從軍,徵兵、募兵不是重點,回歸軍隊本務加強訓練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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