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新聞網]實習記者陳又綺/綜合報導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釀5死35傷慘劇,台中地檢署今(30)日偵結。檢方歷經10個多月抽絲剝繭,終於將案發過程還原,將新光三越總公司等13人依過失致死、職安法等罪嫌起訴,而其中2名被告的推諉之詞,讓檢察官憤怒撂下狠話痛批。
台中地檢署今日偵結新光三越氣爆案,起訴指出,新光三越總公司及中港店為配合營運需求,在未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未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情況下,即命相關廠商進場施工,但店長施工前未能掌握12樓天然氣總開關及管線狀況,開發部副理等人也知道工程涉及瓦斯管線,而原設於天花板內的瓦斯漏氣檢知器已於施工前拆除,未設置任何替代防護措施,施工當天,中港店員工也未關閉12樓2處瓦斯總開關,導致怪手不慎扯落瓦斯管後,瓦斯持續外洩引發氣爆。
檢方偵訊時,新光三越總公司店鋪開發部副理滑姓女子辯稱,發包後的施工現場管理工作,應由中港店負責,總公司理論上不需派員到場指揮、監督。同部門的承辦人吳姓課員也辯稱,不知現場實際上由何人指揮監督,認為應由中港店負責。
但檢方查出,他人在LINE群組內有傳送瓦斯漏氣檢知器已遭拆除等施工進度,但他們身為承辦人與上司,卻未親自或督促中港店增加消防替代措施,也不清楚誰應負責向施工廠商宣導危害告知,推諉卸責,怒斥新光三越總公司為達營運需求,就在未經都發局通過室內裝修許可下,命廠商進場施工。
更多FTNN新聞網報導快訊/台中新光三越氣爆5死慘案「13人遭起訴」!新光三越發4點聲明回應快訊/台中新光三越氣爆真相曝光!釀5死35傷 總公司等13人遭起訴台中清潔隊爆集體涉貪!9人「私運廢棄物」3年收賄282萬 檢方起訴24人
讀者評論 (0)
請登入後發表評論
分享您的觀點,與其他讀者互動
立即登入尚無評論
成為第一個發表評論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