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職業軍人施男為了貪圖3000元,竟將自己的金融卡帳號、密碼提供詐騙集團,3名被害人共匯入60萬元,立即被領走。施男惟恐軍旅生涯、退休金告吹,趕緊跟被害人和解,法官以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予他人使用罪,處拘役40天,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擔任職業軍人的施男,為了儘快獲得貸款,對方要求他提供個人帳戶和提款卡、密碼,最後並沒有獲得貸款,但對方於12月20日透過另一帳戶匯3000元的「誤工費」給他。
判決書說,施男的帳戶於20日當天即江女、呂女分別匯入20萬、30萬,23日再被唐女匯入10萬元。被害人到警局報案,警方循線逮捕正在服志願役的施男。
軍人觸犯詐欺罪將面臨比一般民眾更嚴重的後果,除了面臨一般刑事法律的審判與處罰外,還會受到軍方雙重審查,可能導致記過、禁閉、汰除等行政懲處,甚至影響退俸權益與升遷。若軍人被依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且未宣告緩刑或易科罰金,依法將會被撤職。
施男知道「歹誌大條」,辯稱自己也是受害人,只因貸款誤中對方圈套,他趕緊跟3名被害人和解,答應全數賠償,才獲得原諒。
法官表示,被告因一時失慮致觸犯本件刑責,犯後經本院安排調解,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經此教訓後,當足促其警惕,相信無再犯之虞,因此判處拘役40天,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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