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新娘不滿新郎在婚禮上遭主管頻頻灌酒,導致典禮無法順利進行,憤而將對方的個人資料與照片張貼至臉書粉絲專頁公審。對此台南地方法院判處新娘2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兩位新人於2023年6月10日舉辦結婚典禮,當時新郎遭主管灌酒,導致身體當場不適,使婚禮未能順利完成,新娘事後多次要求主管道歉,但未獲理會,新娘竟於12月1日凌晨在臉書粉絲專頁上,公開張貼主管的照片及含有其姓名的對話紀錄截圖。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新娘的行為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法官審酌新娘未能克制個人情緒及理性處事,在臉書粉絲專頁揭露主管的個人資料,損害其隱私,所為實不可取,最終判處新娘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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