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及的國安案件今天(15日)上午10時於西九龍法院宣判。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和煽動罪。
黎智英被控涉嫌用其個人的國際人脈,及透過「重光團隊」,勾結外國勢力,極力遊說多個國家的議會等,向中港兩地政府及官員作出制裁,同時又被指利用旗下的《蘋果日報》,煽動市民上街和抗爭,及鼓吹制裁,被控以兩項《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煽動罪,案件今天(15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
黎智英在2020年8月首次因違《國安法》被捕,至今已拘押逾5年。黎智英案開審以來,不時有海外人士及組織表示關注他的健康狀況。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及黎智英家人一早到達西九龍法院大樓聽審。開庭前約兩小時,已有逾百人在庭外排隊等候進法院。
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家公司被控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於今年8月完成結案陳辭。被控的公司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黎智英與上述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兩項罪名。另外,黎智英被單獨檢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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