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許姓等12名警察,2020年到2022年間,因為受到17名汽車代辦業者請託,開立不實罰單,讓原本該被吊扣牌照的租賃車輛變成吊銷,之後又可重新領牌上路,台中檢方偵查後,將29人提起公訴。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毓珮表示,「認定29名被告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刑法》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
2023年6月30日修法前,駕駛有嚴重違規、超速等狀況,牌照會被吊扣半年。有不肖代辦業者就委託員警,再開立不實罰單吊銷牌照後,租賃車主就不必等待半年,只要繳銷罰款就能重新領牌上路。
12名員警中,除了林姓員警不認罪,其他人都向檢方表示,是礙於警友會成員情誼或親友請託。
台中市警局督察室股長劉忠和說:「(修正作法)要求員警必須將違規車輛,當場移置保管及當場扣繳牌照,不得再交由車主當場領回,落實相關規定辦理。」
檢方表示,此案有154名車主獲得提前使用車輛不法利益,換算下來員警圖利金額約4400萬,雖然沒有收賄,但已經構成圖利罪。台中市警局則表示,涉案12名警員案發時已依規定記過、調整服務地區,檢方起訴後全都依規定停職。
汽車代辦業者說道,「警察那時已經有了解過以後,現在已經都沒有那種情況了,你被吊扣是屬於違規、違法,或是沒驗車才會被吊扣。」
台中監理所車輛管理科科長林彥志指出,「車子只要經過吊銷或註銷這樣的處分之後,必須要滿6個月,它才可以來重新領牌。」
台中區監理所則強調,修法後,吊銷牌照至少滿半年才能重新領牌,就無漏洞可鑽。代辦業者表示,之前確實存在吊扣變吊銷的做法,目前都會請車主依照規定處理。
讀者評論 (0)
請登入後發表評論
分享您的觀點,與其他讀者互動
立即登入尚無評論
成為第一個發表評論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