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上週11月27日院會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覆議案,經總統核可後,當日覆議案就送抵立法院。依規定,立院必須15日內作成決議,若逾期未議決,將視同覆議成功。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表示,盼讓行政院長卓榮泰赴立院報告,將覆議的理由講清楚;國民黨立委黃健豪、民眾黨立委林國成皆稱「沒必要」。
立法院於11月14日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針對地方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補助比率不得低於過去10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同類型計畫的平均值。針對這項修正,行政院會於11月27日通過覆議案,呈請總統核可後送交立法院,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覆議案也於當日送抵立法院。
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提出的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按期程算,立法院必須於本月11日前做出決議。據了解,立法院長韓國瑜將於3日或4日召集朝野協商,決定處理覆議案日期與形式。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受訪表示,覆議案送達立法院後,由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決定,他認為,若排定處理,應由行政院長卓榮泰到場報告並接受詢答,「讓行政院把提出覆議的理由講清楚」,他說:『(原音)這個等於是立法院本身,一定要排議程來處理。 那至於排哪一天的議程,立法院這邊他可以有他的安排,但是受理這個案子怎麼處理,花多少時間處理,要不要安排院長(卓榮泰)來報告,這個要朝野協商。(記者:所以黨團會爭取卓揆去立法院報告財劃法覆議?)如果有排定要處理,我們希望處理的同時應該安排報告。』。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表示,是否邀請卓榮泰報告「意義不大」。他指出,財劃法爭議反覆多次,但行政院沒有提出完整、可供地方政府比較的「細部試算表」,難以就數字討論,「若具體財務數據就只能變成政治攻防」。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指出,行政院已多次提出覆議案,「變成覆議內閣」,他表示,財劃法爭論已久,但行政院一直未提出修法版本,他認為,行政部門若希望立法院參考行政院版內容,應及早提出具體數據與配套,而非立法程序完成後再補提。他強調,邀請卓榮泰到立法院報告的意義不大,建議覆議案應依程序直接投票處理。(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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