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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立委王美惠是小三 嘉市議員林煒軒助理逆轉判有罪

編輯部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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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立委王美惠是小三 嘉市議員林煒軒助理逆轉判有罪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嘉義市綠營議員林煒軒的助理李冠霖,前年在PTT發文,指同黨立委王美惠是小三、前市議員江熙哲持槍介入議長選舉、市議員黃敏修是地下錢莊;一審判無罪,嘉義地檢署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逆轉判有罪,處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李男前年9月間在PTT發文,標題寫「嘉義市信賴之友會江熙哲持槍介入大選」,指王美惠是江熙哲小三、江多次持槍恐嚇、黃敏修準備5000萬元參戰,並貼上經他加工的照片。李男承認發文,辯稱都有向林煒軒、地方人士查證,認為自己沒罪,辯護人也強調有查證,且李男的文章內容,都是嘉義地方人士眾所周知的事,一審嘉義地方法院判處無罪。

台南高分院認為,李男把江熙哲雙手比讚合照P圖成雙槍畫面,旁邊加註「以槍枝威脅恐嚇」,營造持槍介入選舉印象,又在庭上承認文內5000萬元是自己推算,他未經周延查證,卻以肯定語氣指控,與合理查證義務不符。

法院並指出,「小三」、「妻離子散」等說法,主要來自李男聽聞有人以「鬥陣欸」形容兩人關係,再把離婚時間與選舉合作自行連結,缺乏客觀基礎。王美惠前夫姊姊證稱,江熙哲未介入婚姻,江熙哲也提出戶籍資料證明未婚,顯示此部分屬不實私德指控,與公共利益無關。

台南高分院強調,政治性言論雖應給予較大保障,但在網路發表足以重傷名譽的指摘,仍要履行真實查證義務;未合理查證卻散布不實訊息,即屬明知或重大輕率的真實惡意。合議庭認定李男一文同時貶損三人名譽,構成散布文字的加重誹謗罪想像競合,量處有期徒刑3月,可以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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