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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涉喬中華電信人事 馬郁雯、陳又新告發涉圖利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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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涉喬中華電信人事 馬郁雯、陳又新告發涉圖利等罪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國民黨金門立委陳玉珍繼被控向中華電信施壓,介入翁姓、李姓、陳姓員工3起人事升遷案;同為台北市議員參選人的馬郁雯及陳又新,今赴台北地檢署告發陳玉珍涉「貪污治罪條例」圖利及藉勢藉端勒索等罪嫌;2人表示,為了保障中華電信員工升遷公平性,依法告發讓檢方查明。

馬郁雯表示,陳玉珍宛如金門土皇帝般,至少施壓三人,其中,陳玉珍為了李姓職員升遷案,把中華電信王姓經理叫到國民黨金門縣黨部,當李姓職員的面施壓。

馬郁雯再度爆料,中華電信工會已正式行文,要求中華電信全面清查公司人事關說案,當中包括即刻要求因陳玉珍強力介入不當關說,獲得升遷的李姓員工調降回原職務,並索回升遷各項差額外,還要清查公司內部有無相類關說事件,並嚴格糾正各黨派空降公司任職人員。

陳又新則指出,陳玉珍曾多次利用立法委員身分介入中華電信公司員工升遷,並以脅迫、恫嚇等強制方法,使中華電信內部人員及其主管心生畏懼,進而剝奪陳姓職員於中華電信公司的升遷,以上行為已然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陳又新表示,陳玉珍明知其對中華電信人事升遷事務並非其主管或監督之職務範圍,仍假借立法委員職務上權力與影響力,對相關人員施加關說與壓力,指示特定人員升遷,這部分則已違反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所定「對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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