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21)日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明定平台應付起替外送員保第三責任險、意外險以及災保責任;另訂定外送員報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25倍,亦即以196元計算,每小時不低於245元。勞動部官員表示,依照外送平台過去宣稱,外送員換算時薪中位數約可達290元,因此不認為外送平台有理由藉此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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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擬具《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共計28條條文,明定勞動部、交通部及經濟部應分別就外送平臺業者與外送員、消費者、合作商家擬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或契約範本。
針對外送員報酬保障,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指出,透過雙重機制保障基本報酬,明定外送員每筆訂單報酬不得低於交通部所定基本運價所核算之運費,且每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所換算之每小時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每小時最低工資之1.25倍,確保外送員基本報酬。
林志鴻進一步說明,1.25倍的訂定方式,除了讓其受最低工資保障外,由於外送員需自備機車,自負油料、折舊耗損和維修等,根據交通部訂定的運價公式計算,包括機車耗損、折舊、附屬油料、輪胎折舊、維修保養以及油錢成本合計31元,約為最低工資16%;另外9%則為等待費。
不少民眾憂心專法上路後,是否會造成價格調漲?林志鴻則說,依照過去平台提供的資訊,外送員未扣除成本的平均時薪可達290元,仍然高於明定的245元,因此不認為外送平台會因此漲價,或是調整商家價格,「這樣的理由不存在」。
專法要求訂單資訊透明化,並確保外送員享有離線權。對此,林志鴻表示,明定平台業者提供訂單給外送員時,應明確告知訂單資訊,包括預估報酬、取送商品地點及其他相關重要資訊,以利外送員評估決定是否接受訂單,另平台除不得強制外送員上線外,如外送員拒絕接單,平台亦不得為不利對待。
林志鴻也提到,外送員最憂心遭平台停權或終止契約卻無救濟管道,因此明定平台應說明終止事由並負舉證責任,以及提供外送員申訴機會,且平台需設置獨立處理小組受理申訴,小組成員應由無利害關係之外部專家學者及工會代表共同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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