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抗議羅智強!鄭南榕基金會:假言論自由之名,侵害台灣主權、配合中國以武統對台施壓
[Newtalk新聞]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國安法》修正草案,增訂鼓吹戰爭言論最高可行政裁罰新台幣100萬;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此案,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表示此修法箝制言論自由,痛批賴清德總統、民進黨對不起已故台獨運動者鄭南榕,「掘鄭南榕的墓」。對此,鄭南榕基金會8日發表聲明指出,羅智強誤用鄭南榕其人及其言論自由理念、對鄭南榕思想與實踐缺乏基本認識,基金會表達嚴肅的抗議。
鄭南榕基金會聲明全文如下:
請立委羅智強正確認識鄭南榕及其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理念與實踐
針對2026年1月7日,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羅智強援引鄭南榕及其「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之名,反對行政院就國安法中有關武統言論之規範增修提案。鄭南榕基金會認為,羅智強委員此一說法,顯係對鄭南榕其人及其言論自由理念之誤用,甚或顯示羅委員對鄭南榕思想與實踐缺乏基本認識,本會在此表達嚴肅的抗議。基於公共責任,本會特此向羅智強委員及社會大眾再度說明,期盼促進理性且正向的公共討論。
台灣在民主化歷程中,反對台灣民主發展與國家主權的政黨與政治人物,至今仍能透過民主制度取得一定席次,並持續對政治與社會產生影響力。這些勢力往往以民主程序傷害民主憲政體制,假言論自由之名,扭曲並傷害言論自由,縱容甚至附和侵害台灣國家主權與人權的行徑,包括配合中國以武力統一與混合戰方式對台施壓。對此,本會基於身為台灣公民的責任,予以嚴正譴責,並認為其行為應承擔更高程度的政治責任與自我約束。
37年前(1989年),鄭南榕身處中國國民黨黨國威權體制之下,因追求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公開倡議台灣獨立,而遭中國國民黨政府以涉嫌叛亂罪名起訴。面對不當指控與政治迫害,鄭南榕始終堅持以和平、非暴力(non-violent protest)的方式抗爭。在雜誌社自囚71天後,中國國民黨當局以違憲、違法的強制攻堅行動侵入現場,最終迫使鄭南榕於1989年4月7日以自焚抵抗而殉道。其犧牲,為台灣日後的新聞自由、政治參與和公民社會,撐開了關鍵而不可抹滅的空間。
鄭南榕所追求與實踐的言論自由,在新聞自由的範疇是以公共利益與以真相報導為前提。他1986年的《獄中日記》亦明確寫道:「100%是理想值。」是戒嚴與威權統治時期,台灣社會為對抗壓迫、建立自由民主政治體制所必須堅持的目標。他為雜誌社立下的編採信念,做為個人和員工的工作守則,內容如下:
1.公正無私無偏見,捍衛言論自由,藉以促進國家民主,確保世界和平。2.以正義人道之名,致力全民福利,打擊罪惡、暴力及腐敗。 3.公平迅速地報導事實。編輯評論保持開明與公正。 4.永遠抱持容忍態度,保持責任感與自尊心並維持活力與清新。
本會堅信,以公共利益作為前提的言論自由是社會進步不可或缺的基石,但絕非可被任意捏造、扭曲或惡意挪用。當代政治人物、新聞媒體、社群平台、公眾人物與一般公民,皆有權對公共事務表達意見,然而一切言論,皆應立基於事實真相,並以民主社會中公民應有的責任與自律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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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南榕基金會聲明全文如下:
請立委羅智強正確認識鄭南榕及其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理念與實踐
針對2026年1月7日,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羅智強援引鄭南榕及其「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之名,反對行政院就國安法中有關武統言論之規範增修提案。鄭南榕基金會認為,羅智強委員此一說法,顯係對鄭南榕其人及其言論自由理念之誤用,甚或顯示羅委員對鄭南榕思想與實踐缺乏基本認識,本會在此表達嚴肅的抗議。基於公共責任,本會特此向羅智強委員及社會大眾再度說明,期盼促進理性且正向的公共討論。
台灣在民主化歷程中,反對台灣民主發展與國家主權的政黨與政治人物,至今仍能透過民主制度取得一定席次,並持續對政治與社會產生影響力。這些勢力往往以民主程序傷害民主憲政體制,假言論自由之名,扭曲並傷害言論自由,縱容甚至附和侵害台灣國家主權與人權的行徑,包括配合中國以武力統一與混合戰方式對台施壓。對此,本會基於身為台灣公民的責任,予以嚴正譴責,並認為其行為應承擔更高程度的政治責任與自我約束。
37年前(1989年),鄭南榕身處中國國民黨黨國威權體制之下,因追求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公開倡議台灣獨立,而遭中國國民黨政府以涉嫌叛亂罪名起訴。面對不當指控與政治迫害,鄭南榕始終堅持以和平、非暴力(non-violent protest)的方式抗爭。在雜誌社自囚71天後,中國國民黨當局以違憲、違法的強制攻堅行動侵入現場,最終迫使鄭南榕於1989年4月7日以自焚抵抗而殉道。其犧牲,為台灣日後的新聞自由、政治參與和公民社會,撐開了關鍵而不可抹滅的空間。
鄭南榕所追求與實踐的言論自由,在新聞自由的範疇是以公共利益與以真相報導為前提。他1986年的《獄中日記》亦明確寫道:「100%是理想值。」是戒嚴與威權統治時期,台灣社會為對抗壓迫、建立自由民主政治體制所必須堅持的目標。他為雜誌社立下的編採信念,做為個人和員工的工作守則,內容如下:
1.公正無私無偏見,捍衛言論自由,藉以促進國家民主,確保世界和平。2.以正義人道之名,致力全民福利,打擊罪惡、暴力及腐敗。 3.公平迅速地報導事實。編輯評論保持開明與公正。 4.永遠抱持容忍態度,保持責任感與自尊心並維持活力與清新。
本會堅信,以公共利益作為前提的言論自由是社會進步不可或缺的基石,但絕非可被任意捏造、扭曲或惡意挪用。當代政治人物、新聞媒體、社群平台、公眾人物與一般公民,皆有權對公共事務表達意見,然而一切言論,皆應立基於事實真相,並以民主社會中公民應有的責任與自律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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