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推動修法讓中國籍配偶參政權不受《國籍法》規範,引發外界質疑。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26)日表示,一個同時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士,會面臨到法律義務上的衝突,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的規定,任何中國人民都有義務要配合情報單位的要求,「如果這個人又同時擔任台灣的立委,或是進入到外交國防委員會,在中共的法律上他就有義務要提供情報」。
中配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問題遭到解除公職,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出《國籍法》修正草案,增訂大陸地區人民依法取得台灣地區戶籍者,參選公職資格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適用《國籍法》第20條放棄國籍規定。
對此,梁文傑上午列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114年度)」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決議時答詢時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規定,中配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後,可以登記參選,而選舉過程要依選罷法規定,中配當選後是否要放棄國籍,是屬於《國籍法》規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規定陸配登記參選的權利。
梁文傑並指出,現行法律規定其他國籍的歸化者,也都是在取得身分滿10年後,有登記參選的權利,跟中配相同,但是當選後,就會有《國籍法》的問題。陸委會尊重內政部的解釋。
民進黨立委質詢時林月琴詢問,如果國民黨的修法通過,中配不需要放棄中國籍就可以參政,我國的國安和制度是不是能保障安全?梁文傑表示,「這個到時候,我們認為會有問題」,因為根據中共國家安全法的規定,任何中國人民都有義務要配合情報單位的要求,他們可以要求有任何中國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提供情報,如果這個人又同時擔任台灣的立委,或是進入到外交國防委員會,在中共的法律上他就有義務要提供情報。
林月琴追問,是否有評估過國安風險,會不會被統戰影響滲透地方政治?梁文傑表示,政府當然有做過評估,這些問題我們也都可以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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