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25)日宣布,核准以台新人壽為存續公司、新光人壽為消滅公司,並且更名為新光人壽的合併案,合併基準日為明年元旦。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並無法律規定以外的其他增資要求。
外界關心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以及接軌兩大國際制度後是否需要增資?蔡火炎說,新壽的母公司台新新光金控有出具未來增資的承諾,如果有增資需求,將依照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3條及第56條規定來履行增資義務。
媒體問,金控法原本就規定金控公司對子公司負有增資義務,台新人壽與新光人壽的合併,金管會是否並無前述法律義務以外的其他增資要求?蔡火炎說:「對,就是這樣子了。」
金管會新聞稿提到,為維護保戶權益,已於審核本案時要求台新人壽出具聲明書,承諾台新人壽及原新光人壽保戶權益將不受任何影響,並將主動致函相關保險契約之要保人,確保保戶服務不中斷。
台新人壽與新光人壽的合併,台新人壽為存續公司,蔡火炎說,今年9月底,台新人壽資產規模3580億元,排名第16,新光人壽資產規模3兆6039億元,排名第4,合併後資產來到3兆9619億元,資產排名上升到第4名。
獲利情況與員工人數方面,蔡火炎說,今年前9月,新光人壽稅後淨損311.8億元,台新人壽稅後純益16.4億元;另按今年10月底資料,新壽內外勤員工合計1萬5392人,台新壽內外勤合計1425人。
媒體也問這兩家公司向保險局申請選擇性過渡措施的情況,蔡火炎說,保險局有想過這個問題,但是它們沒有提出來,就只能按現況來處理。他說,台新人壽與新光人壽都已經各自提出要申請適用選擇性過渡措施。
蔡火炎說,等這兩家公司明年元旦合併後,情況有所調整,重新向保險局提出申請適用選擇性過渡措施,保險局會再來審酌。
台新新光金控已在本周一完成投信子公司的合併,人壽為第二梯次,將在明年元旦。銀行方面,出席記者會的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說:「預計銀行到(民國)116年,後年才會進行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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