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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正式提告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 違反競業條款、營業秘密法等規定

編輯部
1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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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正式提告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 違反競業條款、營業秘密法等規定
台積電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傳出退休前疑似帶走2奈米等先進製程等資料,並赴老東家英特爾任職。台積電今天傍晚宣布,已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對羅唯仁訴訟,相關訴訟是依據台積電與羅唯仁之間聘僱合約書、羅唯仁任職期間簽署承諾競業禁止同意書及營業秘密法等規定為請求。

台積電購透過新聞稿指出,羅唯仁自民國93年7月起任職於台積電,並擔任副總經理,103年2月升遷為資深副總經理,今年7月27日正式自台積電退休。

台積電指出,113年3月間,台積電將羅唯仁調任於「企業策略發展部」資深副總經理,相關部門性質為供董事長暨總裁諮詢的幕僚單位,職責上無須再監督或管理研發部門事務。

台積電指出,不過在轉任「企業策略發展部」後,羅唯仁仍要求研發部門(註:此指職級在資深副總理以下同仁,並無監督、隸屬關係)召開會議,並提供資料,以了解正在研發中以及未來規畫的先進製程技術。

台積電表示,羅唯仁任職期間,簽有保密條款及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承諾離職後不為競爭的同意書。

台積電指出,法務長方淑華在今年7月22日與羅唯仁進行離職面談時,特地提供提醒信函供其詳細閱讀,並在法務長說明離職後的競業禁止義務及詢問其離職後去向時,羅唯仁回應將至學術機構任職,並未說明將前往英特爾(Intel)任職。

台積電表示,羅唯仁離職後,旋即前往英特爾擔任執行副總裁(Executive Vice President,簡稱EVP),而羅唯仁高度可能使用或洩漏、告知、交付或移轉台積電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給英特爾,因此台積電有採取法律行動(包含違約賠償)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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