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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霸氣幫兒償還800萬房貸 忘做一動作慘遭國稅局追繳55萬元

編輯部
1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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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霸氣幫兒償還800萬房貸 忘做一動作慘遭國稅局追繳55萬元
買房是多數人的夢想,許多年輕人為了成為「有殼一族」下手買房,但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期發現,有一名父親因兒子工作收入不足,無法支付購屋貸款,霸氣動用自有存款代兒子償還800萬元房貸,卻因此觸及贈與稅規定,遭國稅局追繳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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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是許多年輕人的夢想,但部分子女向銀行貸款購屋後,因失業或收入不足,無法負擔房貸,父母代為清償貸款的情況時有所見。高雄國稅局提醒,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父母無償為子女清償房貸,可能需課徵贈與稅。

陳先生的兒子於113年1月購置房屋,向銀行貸款1,000萬元。後來因工作變動,兒子收入不足以支付高額貸款,陳先生於114年間解約自有定期存款800萬元,代兒子償還房貸。

不過,經國稅局查核,陳先生114年度的贈與總額達800萬元,已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且未於代償貸款翌日起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國稅局遂通知陳先生限期補報,並補徵贈與稅55.6萬元【(800萬元-244萬元)x 10%稅率】。

高雄國稅局說明,無償替他人清償債務,實質上使他人獲得財產利益,與直接贈與財產無異。為防杜逃漏稅情形,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明文規定,父母代子女清償房貸應「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即便父母並無贈與意思,經查獲未辦理申報,稽徵機關會先通知當事人於10日內申報,逾期不申報,除補稅外,還會裁處罰鍰。

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若無償代子女清償房貸,且加計當年度其他贈與財產超過免稅額,務必辦理贈與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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