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伯勝、陳金龍∕綜合報導
屏東縣李姓男子日前兩度路檢時拒檢逃逸,東港警分局偵查隊追查後發現其擁有槍枝,成立專案小組報請屏東地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十二月三十日中午前往李嫌躲藏的南州鄉友人位於牧場旁的農舍圍捕,警方開了四十二槍成功破窗將企圖開車逃逸的李嫌逮捕到案,過程中造成三名員警手腳受傷,所幸均無大礙。
東港警分局專案小組人員掌握李嫌行蹤後,先將偵防車停放在農舍牧場出入口封鎖李嫌去路;李嫌竟駕車意圖衝撞員警,在牧場內四處逃竄。
現場十餘名員警全數穿著防彈背心,分別持烏茲衝鋒槍及手槍朝李嫌駕駛車輛射擊,共開了四十二槍。
李嫌疑因慌亂失控自撞橋墩,警方上前破窗予以制服帶回偵辦。
追捕過程中,李嫌的自小客車彈痕累累,李嫌未受傷。但崁頂分駐所黃姓員警遭李男車輛掉落的保險桿砸傷腳部,縫了五針;偵查隊長葉憲威及曹姓員警在破窗時手掌與手腕遭玻璃割傷,所幸均無大礙。
專案人員執行多處搜索,除查獲三十五歲李嫌持有非法槍彈外,並起獲毒品等贓證物,經漏夜偵訊後三十一日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另外,四十歲卓姓通緝犯去年開車遇員警盤查時開車衝撞員警,導致員警右側外踝骨折等傷。一審依過失傷害等罪判刑一年六月,二審改依殺人未遂判刑五年六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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