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辦理一一四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榮獲財政部評定為全國地方稅捐機關分組第一名,連續二年蟬聯冠軍,績效優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維護正確稅籍及租稅公平,該局於每年二月至九月,均會針對地價稅特別稅率用地(如工業用地、加油站用地、自用住宅用地)、減免稅地(如騎樓用地、寺廟用地)及課徵田賦土地等列為查核對象,若已不符合原減免稅條件或變更核定用途使用之土地,將恢復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該局進一步說明,一一四年地價稅清查成果,改課地價稅額達新台幣九千萬餘元,其中以工業用地、農地田賦及自用住宅用地改課為三大改課主因,該成果經財政部核定,榮獲乙組第一名佳績;該局提醒民眾若原減免之原因事實已變更或消滅,請主動申請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日後被檢舉查獲遭補稅及處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近年於徵稅的同時,更著重為民服務品質的提升,讓民眾在更友善的繳稅環境下,繳納正確的稅金;另也主動辦理或輔導多項稅捐之減免、稅款延分期繳納,並提供納稅者權利保護,維護民眾租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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