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負責人曾耀鋒利用名人代言或合照,以「龐氏騙局」吸金90億元,曾男一審判有期徒刑16年6月、共犯女友張淑芬12年2月,二審考量兩人取得部分和解,改判16年,張女11年6月。最高法院今天先審結《銀行法》部分,曾耀鋒確定入獄13年、張女9年半;至於洗錢和沒收部分則發回高院更審。
曾耀鋒因槍砲案遭通緝,對外以假名「曾國緯」自稱,他擔任川晟集團實際負責人,川晟集團旗下的台灣金隆公司則由曾男父親曾明祥擔任名義負責人。曾耀鋒2016年創立不動產債券媒合平台,2018年推出借貸媒合平台「im.B」(我是銀行家I am Bank縮寫),由女友張淑芬擔任副總,對外宣稱是P2P網路借貸平台(peer-to-peer lending,點對點借貸),實際上則是扮演銀行非法吸金。
曾耀鋒找來員工充當原始債權人,他們的帳戶則拿來收取民眾的投資款。曾耀鋒四處和政商名流拍照拉關係,並邀來知名主播盛竹如代言,旗下超級業務員卯足全力推銷債權認購方案,打著約定年利率高達6~13%的旗幟,讓民眾前仆後繼的掏錢入坑,前後7年間共吸金83億4439萬326元。
但曾耀鋒一邊找新客戶吸血,一邊也得照付舊客戶的高額利息,這種「後金養前金」的方式逐漸入不敷出。於是,曾耀鋒、張淑芬等人在2019年起,為了持續吸引新資金,曾耀鋒偷偷將已經還完的債權直接重新上架,或者分割成數筆債權後上架誆騙客戶。為了吸更多客戶的血,曾耀鋒鋌而走險,乾脆偽造假債權在平台上架,業務員還聲稱,如果客戶到期續借的話,投資人每年可以拿到13%的超高利息,這些招數,讓投資人捧著鈔票上門投資。
曾耀鋒一審被判16年6月,併科罰金250萬元,張淑芬判12年2月,併科罰金150萬元,兩人共同沒收犯罪所得71億餘元,其餘共犯則判刑7年到1年不等。二審考量兩人部分和解,刑度下修為曾耀鋒16年、併科240萬元罰金,張淑芬11年6月、併科罰金140萬元,另諭知沒收犯罪所得35億元。
最高法院今天先審結《銀行法》部分,曾耀鋒判13年,張淑芬9年半確定,而兩人涉及洗錢和沒收部分,則發回高院更審,兩人刑度未來勢必將往上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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