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警方攔查逆向機車查獲毒駕。(圖:瑞芳警分局提供)
瑞芳警分局二十五日表示,瑞芳派出所於二十四日下午執行守望勤務時,在瑞芳區東和路查獲周姓男子逆向行駛。員警攔查後發現其神情恍惚、緊張異常,經比對為毒品列管人口,遂依規定提供唾液毒品快篩程序。
周男在警方明確告知拒測之法律責任後,仍固執拒絕配合採檢。警方依法對其「逆向行駛」及「拒絕接受毒品測試」開立告發單,並將其騎乘之普重機依法查扣,移置瑞濱保管場。後續將向基隆地檢署聲請強制採驗,使駕駛人無法以拒絕測試方式規避毒品檢驗,警方全案均依程序妥適辦理。
瑞芳分局提醒,毒駕與拒測行為皆屬違法,對交通安全具有極大危害。毒品影響判斷反應,極易造成事故,而拒測並不代表能逃避責任,反而會面臨更多處分。警方呼籲民眾務必遵守道路規定,遠離毒品,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安全的用路環境。
讀者評論 (0)
請登入後發表評論
分享您的觀點,與其他讀者互動
立即登入尚無評論
成為第一個發表評論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