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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議員揭台智光案敗訴關鍵4個字 還說差額賠償利息由蔣萬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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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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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議員揭台智光案敗訴關鍵4個字 還說差額賠償利息由蔣萬安出
〔記者蔡愷恆/台北報導〕關於台北市警用監視器傳輸費爭議,台北市警察局與台智光民事訴訟一審判決出爐,判北市府敗訴,需支付差額5千餘萬元以及5%的利息給台智光。台北市議員何孟樺今(24)在台北市議會警政衛生部門,向警察局長李西河質詢台智光案,雖市府尚未收到判決書,但她指出,真正敗訴主因是去年單方面解約沒有效力,解約的條件本來就有「就協議書」關鍵4字。

何孟樺說,去年4月,北市府提出的單方面解約函文中第15條第1目第9點,「廠商或其人員就協議書有給付他人不法佣金、回扣、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之情形」。她說明,「就協議書」是最重要、最關鍵的一點,指的是《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網路通訊服務協議書》,也就是警察局監視器子約,若有給付不法佣金、回扣等情形,才能符合解約條件。

何孟樺於去年底台智光專案小組調查報告即提出不同意見書,指出市府未完成解約,並呼籲北市府應修正。何孟樺更回顧日前民政部門質詢法務局長連堂凱,市府早已釐清敗訴原因,應該好好對外說明,不應該靠發言人出來胡言亂語,更說警察局在質詢台備詢時,不應迴避關鍵問題。

她問,目前起訴狀況,是否有涉及警察監視器案?就警察局案是否有給付不法佣金等狀況?更追問北市府敗訴後,警局下一步的態度是否要上訴?

李西河表示,北檢仍在偵辦中,收到判決書後,才會與法務局、資訊局討論訴訟策略,並思考停止上訴可能性,研議後續再上訴等應處作為。

何孟樺更說,如果敗訴賠償,不應該讓市庫支付利息,要讓蔣萬安「替自己錯誤的決定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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