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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制衡失靈時:為何行政院選擇不副署,反而是在守住憲政底線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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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制衡失靈時:為何行政院選擇不副署,反而是在守住憲政底線
近日行政院決定對特定法律不予副署,引發高度爭議。反對者質疑,副署原本是用來制衡國家元首的制度,行政院長拒絕副署,等同於「武器化副署」、「架空立法院」,甚至可能破壞民主秩序。然而,若將這個問題放回台灣當前的憲政現實,而非僅從制度原型抽象討論,結論恐怕正好相反:在制衡機制嚴重失靈的此刻,不副署不是濫權,而是一種不得不為的憲政防衛行為。

當下憲政難題已無法透過正常管道解決

首先必須正視一個事實:台灣目前並非處於正常運作的憲政狀態。過去一年,立法院以高度爭議的程序,密集通過涉及權力分立核心的法案,同時修法癱瘓憲法法庭,使原本負責終局裁決的司法審查機制幾近停擺。在這樣的情況下,行政與立法之間的衝突,已不再能透過既有的憲政管道獲得即時、有效的解決。

在正常情況下,行政院當然應尊重立法權的決定,副署與公布法律應屬常態。但憲政制度從來不是為了「在任何情況下都自動運轉」,而是為了在權力失衡時,仍能保有自我修復的能力。當制衡的另一端「司法」被刻意削弱,行政權若仍選擇完全退讓,只會讓失序累積成不可逆的事實。

反對者常指出,副署制度源自內閣制,其功能在於制衡國家元首,而非對抗國會。這在制度原型上固然正確,但忽略了台灣憲政結構的特殊性。我們的文本憲法保留了內閣制色彩的副署設計,實際運作卻早已趨近總統民主。副署在台灣的角色倫理,早已不只是「替元首背書」,而是標示行政是否願意、是否能夠承擔執行與憲政責任的關鍵門檻。

副署不是橡皮圖章

換言之,副署不是單純的程序印章,而是行政權對外宣示:「這部法律在憲政上具合憲性,且可被執行」。當行政院基於明確、具體的違憲疑慮,認為該法律將侵害權力分立核心、破壞制度運作,拒絕副署,正是拒絕替違憲狀態背書。

也有人擔心,不副署形同賦予行政院一項強效的立法否決權,可能導向獨裁。這樣的疑慮,只有在不副署被視為常態工具、無理由、無限制、無後續機制時,才會成立。行政院此次不副署的正當性,恰恰建立在相反的前提之上:其必須是例外的、暫時的、防衛性的行動,並且伴隨清楚的理由說明,指明具體違憲之處,同時促成後續的憲政解決。不論是重新立法、政治責任的承擔,或憲法審判機制的恢復。

真正危險的,從來不是行政權在極端情況下行使制衡,而是當所有制衡工具都被一一拆除,立法權卻仍要求行政權「依法照單全收」。那樣的「守規則」,只會讓民主制度在形式上存續,實質上卻被惡意掏空。

作者為東吳大學法學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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