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4屆第6次定期大會18日敲槌閉會,本次定期會自9月30日起至12月18日止,會期共80天,總計通過742件議案,包括自治條例2案、一般議案11案、報告案8案、議員提案716案及臨時動議5案等。由於115年度新北市政府總預算案尚未審議完畢,將於明年1月2日加開臨時會繼續審議。
新北市議會說明,大會三讀通過的自治條例包含「新北市氣候變遷因應行動自治條例」及「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其中「新北市氣候變遷因應行動自治條例」明定機關、學校及事業溫室氣體分年管制目標,輔導機關及事業進行盤查及減量,鼓勵節能減碳,推動能源轉型,並明定相關罰則及獎勵補助措施,達成減碳目標。
「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明定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置相關規範及罰則,避免施工過程造成環境汙染及破壞,以維護公共安全與衛生,增進市容觀瞻、促進資源再利用。
另修正「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訂定「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案件審查及勘查收費標準」、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
據悉,大會早已決定明年1月2日加開臨時會審議預算,但部分局處預算卡關,府會無法取得共識,黨團協商也未有結果,藍綠兩黨團昨皆甲級動員,慎防對手突襲,直到下午3時許,藍綠相繼解除「甲動」。按照往例,最後仍將以統刪方式,通過明年度預算。
新北市議長蔣根煌敲槌宣布閉會前,特別感謝全體議員的配合,並感謝市府及議會工作人員的辛勞,讓本次定期會能夠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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