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檢警調偵辦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懷疑有派出所警官涉偽造簽名,幫鍾文智定期報到,昨兵分15路搜索信義分局福德及三張犁派出所等,約談福德派出所3名副所長李俊良(現已調往三張犁派出所)、古志銘、梁思強及鍾的帳房葉仲清,仍在漏夜偵訊中;不過,專案小組發現,李妻黃鈺婷帳戶有不明可疑金流,懷疑李有財產來源不明問題,將黃從證人改列「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被告,今晨諭知黃女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實施科技監控。
本案是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自清自檢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陳雅詩昨指揮上述3個單位,兵分15路搜索已調任三張犂派出所任職的李俊良辦公處,及古志銘、梁思強位於福德街派出所的辦公處等,約談4名被告、19名證人共23人。
檢警調追查,鍾文智因炒作歐聖等多檔TDR被起訴後,台北地院2018年命他繳交5000萬元保金免予羈押,且須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天還得按時向派出所報到,2021年判他18年徒刑後,再命他繳交3000萬元保金,更改報到時間為週一、週四及週六。
上訴後,高院合議庭2023年5月改判鍾17年6月徒刑,由於同年9月發生國寶總裁朱國榮棄保潛逃事件,二審合議庭於10月緊急傳他到庭,諭知他接受電子腳鐐科技監控(後改為電子手環),時效至去年10月17日止,期限屆滿前命他再繳2000萬元保金後,未再延長監控。
檢方調查,鍾文智早在最高法院宣判前,就聯繫屏東3名同鄉規劃逃亡,當今年3月12日得知被判刑合計30年5月確定(高等法院後來已裁定執行刑為18年)後,即從北市逃往新北石碇,在友人協助下轉往平溪及宜蘭,於13日搭乘船隻逃往中國。
檢方已在9月間起訴協助鍾逃亡的3名同鄉鄭畯中、馮建英及游致暐,經持續追查發現,2021年至2023年間,有時鍾明明在外地,卻出現簽到記錄,懷疑有官警偽造簽名予以掩護,昨因此啟動搜索約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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