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穎川家族10公司「集體不鳥」北院罰2萬 法界示警恐將面臨更高風險

編輯部
16天前
6 瀏覽
穎川家族10公司「集體不鳥」北院罰2萬 法界示警恐將面臨更高風險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遺產逾千億元的味王集團榮譽董事長穎川建忠(本名陳建忠)過世後,其家族掌控的10家核心控股公司捲入「千億元股票去向不明」爭議。台北地方法院近期已對大洋僑果、僑果實業等10家公司各處新台幣2萬元罰鍰,但法界提醒,倘若仍對法院裁罰置之不理,後續恐將面臨更高額罰鍰、強制扣押,甚至可能直接喪失控制文件或股權的風險。

北院重訴庭指出,萬果貿易、僑果實業、全青、大洋僑果、浩祥貿易、建隆興業、金元實業、程威、僑果企業、全威投資等公司,在收到法院調查函文、催告函及正式命令後,仍集體未回覆,未提出股票股數、保管位置及是否存放於銀行保管箱等文件。對此,法院遂依民事訴訟法第349條認定其「明知不履行命令」,裁處每家公司各罰新台幣2萬元,並限期5日內必須提交指定文件,以保障股權調查及原告權益。

根據裁定書,原告方主張,被告長期持有多家公司股份,卻未說明股票保存狀況,請求返還股票。法院審理時曾詢問股權保管情形,被告表示股票不在其手中,也不掌握相關資料;原告隨後聲請法院調查證據,要求10家公司提供股票資料,但北院自今年6月起,函文、催告函乃至正式命令均未收到回覆,直至9月再裁定命其提出文件後仍遭集體拒絕。法官認為,10家公司對法院命令「明知且未履行」,已屬無正當理由不提出文書。

法界指出,依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三方收到法院命令時,有義務提交相關文件;若無正當理由拒絕,法院可裁處最高3萬元罰鍰,必要時還能採取強制措施。依強制執行法,如果公司或個人拒絕交出股票、印章或其他憑證,法院可強制取回;若是無法交付的不動產,法院也能解除債務人的佔有,讓債權人取得控制權,若債務人再次佔有,法院可再度強制執行。

法界也示警,雖然目前每家公司僅被裁罰2萬元,但若後續仍拒不配合,法院可依法採取更嚴厲措施,包括加重罰鍰、強制扣押文件或股權,甚至解除公司佔有權,此舉將可能削弱家族對公司的控制力,並損及股東權益與公司聲譽,風險極高。

【看原文連結】

更多自由時報報導88歲翁身綁爆裂物參拜廟宇引爆 臟器外露搶救中基隆男子頭部中彈倒臥廁所 消防員破門送醫仍不治頴川家族「千億股權離奇失蹤」 北院催交資料竟遭10公司已讀不回精神不濟?台北女大生騎機車夜遊 上午經霧峰山區自撞墜溪不治

新聞來源: 原始來源

約 2 分鐘可讀完
分享

讀者評論 (0)

尚無評論

成為第一個發表評論的人吧!

首頁 新聞 商家 活動 聊天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