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帳戶也有期限,從通報時算起,只要超過二年就會自動失效,你知道嗎?有被害人遭詐騙近五萬,案件因為車手不斷上訴,偵辦三年才結案,錢卻不見了,讓人懷疑是不是詐團利用拖延戰術,等帳戶被解凍偷偷領走贓款,被害人空等好幾年換得一場空。
一名詐騙受害者落入假買家詐騙陷阱後,立即採取行動通報165並報案,成功在車手領取前將49985元詐騙款項圈存。然而,即使做出了迅速反應,被害人仍面臨難以想像的結局。被害人表示,法院回覆需等整個案件結束才能領回款項,但因車手不斷上訴,案件直到2025年2月才最終結案。
當法院請銀行將錢發還給被害人時,銀行卻回覆帳戶內已無款項。被害人主動詢問後才得知,由於警示帳戶有兩年期限,超過期限會自動解除,而這筆錢已被車手其他款項扣走。
事實上,警示帳戶機制存在時效限制。從通報時算起,警示帳戶只有兩年有效期,超過便會自動失效。詐騙集團正是鑽了這個漏洞,故意利用拖延戰術不斷上訴,藉此提領贓款。在偵辦期間,如果超過兩年且原通報機關沒有再次通報,帳戶就會被解凍;但若有再次通報,則可延長一次,以一年為限。
律師余韋德建議,遇到詐騙案件有三種方法可以保護自己的財產:第一,在報案時請警方將對方帳戶列為警示帳戶;第二,在偵查中請檢察官立即對對方財產進行假扣押處分;第三,被害人可另外向民事法院提出假扣押申請。余韋德強調,無論採取哪種方式,都是要跟詐騙集團比速度,重點是要快,才能避免車手或詐騙集團將財產領走。
被害人感嘆道,這是一場空歡喜,雖然感覺某個環節有漏洞,但自己無能為力。他質疑:「現在我這個錢不見了,難道我只能等車手服刑慢慢歸還?但車手一定欠很多地方錢,難道我只能慢慢排隊嗎?那筆被圈存原本屬於要歸還我的錢,怎麼就扣給其他地方了?」即使被害人以為動作夠快就能守住辛苦錢,等了三年、不斷打官司,換來的卻是一毛錢都拿不回,只因為警示帳戶的2年期限機制,這樣的結果令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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