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

快訊》黃子佼涉「創意私房」案 律師發聲:與被害人全數和解

編輯部
21天前
10 瀏覽
快訊》黃子佼涉「創意私房」案 律師發聲:與被害人全數和解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2023年因捲入性騷擾、創意私房風波,隨即暫停演藝事業,不僅正面形象重創,今年10月也證實與女星孟耿如離婚。事件爆發至今,黃子佼持續與創意私房受害者談和解,想不到事件延燒2年多,他24日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已與被害人全數和解」。

律師聲明提到,當事人(黃子佼)委稱:「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一個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兒童少年一輩子的創傷。若沒有下載就沒有人會供給,本人對於當年做錯的事情,已深刻且誠摯地悔悟,祈求每個受害者原諒。對於訴訟過程中造成受害者身心再次受害之處,本人也再次表達深摯的道歉。」

律師進一步指出,由於案件涉及兒少,過程中均未曝光被害人之個資,黃子佼並未主動與被害人接洽,僅透過法院協物完成和解。另外,被害人也知悉黃子佼與誘騙拍攝影片無關,只是下載影像多數為成年性影像,了解黃子佼下載影片的時間為2023年2月17日修法前,更強調「被害人均認同最應苛責的是創意私房此類網站的經營者、影片提供者及於法律禁止後仍下載的人,而非在法律禁止前下載的黃子佼先生」。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更多中時新聞網報導藥界盼借鏡歐日 強化供應韌性台鐵商場吸金 年收估逾15億翁倩玉驚喜遇見15歲自己

新聞來源: 原始來源

約 2 分鐘可讀完
分享

讀者評論 (0)

尚無評論

成為第一個發表評論的人吧!

首頁 新聞 商家 活動 聊天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