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新聞網]記者許詠晴/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今(16)日二審判決出爐,高院撤銷原貪污罪名,改判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不過,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就指出,判決理由竟包括,立法院曾函覆高院「助理費本來就是立委的,所以並未貪污」,只要立法院作證就好,讓過去被判貪污的情何以堪?
高虹安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46萬助理費,遭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去年一審被判7年4月徒刑,同時依法停職其新竹市長職務,但高不服提起上訴,今日二審高院認定其貪污部分無罪,僅判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
沈伯洋透過臉書表示,高院最後說高虹安不構成詐領助理費,讓他覺得非常疑惑,結果看了高院的新聞稿,發現理由是因為「立法院回覆高等法院」說,「助理費本來就是立法委員的」,所以沒有貪污問題。
沈伯洋指出,法院還說,因為高虹安是第一次擔任立法委員,所以對制度不熟悉,沒有故意,是不小心的。他直言,「看來我刑法的書要改寫了。陳玉珍也不用修法了,以後只要立法院去法院作證,說助理費都是立法委員的就好。以前被判貪污的真的情何以堪。」
此外,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在臉書上嘲諷,「厲害了,立法院!立法院最大,一紙函文為高虹安脫罪。立法干預司法,完全沒在演的耶。」
吳思瑤認為,司法院聽信了立法院的說法,所以照辦,可以證明一件事,「高虹安確實把助理費拿來私用,只不過立院幫忙背書這樣沒問題,所以就無罪了」,簡直是藍白合,最高境界,也是立法干預司法,最新進化版,這樣的司法實在讓人很難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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