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葉姓男子持亡父印鑑章提領農會存款及農保喪葬津貼近300萬元,損害金融單位管理存戶帳戶正確性及其他遺產繼承人權益,經檢方依偽告文書等罪起訴後,屏東地院考量葉男為父親生前主要照顧者,因一時失慮鑄錯,並與其他繼承人達成和解,獲得法官給予緩刑機會,但須提供義務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葉男父親於2年多前去逝,葉男卻瞞著其他具有遺產繼承權的3個兄弟,持亡父印鑑章、存摺等前往農會提領父親的存款並請領農保喪葬津貼近300萬元,不僅損害金融機構管理存戶帳戶的正確性,並侵害其他繼承人的權益,屏東地檢署偵辦後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起訴葉男。
屏東地院審酌葉男是父親生前主要照顧者,且犯後表達悔意,並與其他3兄弟達成遺產分配協議,取得諒解,法官認為葉男經此教訓後當知警惕,無再犯之虞,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併處葉男有期徒刑1年,可科罰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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