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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8千變4萬!兄妹繼承自住房竟收「天價稅單」申訴大逆轉 代書曝稅務局出包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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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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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8千變4萬!兄妹繼承自住房竟收「天價稅單」申訴大逆轉 代書曝稅務局出包關鍵...
【文/葉一秋】每年11月是地價稅繳納時間,繳納期間到11月30日截止,卻有民眾收到稅單發現,繼承的房屋以往地價稅費僅要繳納8000多元,今年收到地價稅卻高達4萬多元,稅費突然暴增4倍,十分不解。代書指出,少了關鍵一步驟,就無法享受地價稅優惠稅率,得白白多送錢給政府。

A小姐的爸爸今年不幸去世,留下一棟房屋,經過家人討論,為避免日後再度繼承,房屋不登記媽媽的名字,由姊弟兩人一同繼承,好不容易這些繁瑣的繼承事項完成,媽媽收到地價稅單時卻發現,明明以前只要繳8000多元的地價稅,怎麼突然變成4萬多元。

A小姐表示,平時房屋稅、地價稅都是父母在處理,自己並沒有留意金額多少,自己與弟弟也一直與父母同住,沒有購買其他房屋,爸爸在世時,所有人的戶籍都在這間房子內,到現在都沒有變動過,卻不知道為什麼地價稅原本是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繼承後,地價稅會突然增加這麼多,百思不得其解。

台中市政府稅務局說明,土地移轉後,因課稅主體(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其適用自用住宅用地條件亦隨之改變,所以即使是因贈與或繼承取得,新土地所有權人均應重新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地價稅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李佳芬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李佳芬表示,重點在於要「重新申請」自用住宅用地,不僅地價稅,自從囤房稅2.0上路後,房屋稅要適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繼承房屋後也要「重新申請」自用住宅,少了這關鍵這一步,地價稅率會從千分之二,暴增到千分之10~55,至少增加4倍,房屋稅也會從1%或1.2%,變成2%~4.8%,相當可觀。

不過這個案例卻不是因為沒有重新申請,在8月辦理遺產繼承時,就已同時申請房屋稅跟地價稅的自用住宅,媽媽看到暴增的地價稅單,是由於稅務局早在8月份就已經開始抓取資料,列印地價稅單,但常常沒有抓取到最新資料,寄出錯誤的地價稅費,如個案沒有發覺直接繳納,之後也沒有申訴的情形下,就白白多繳錢給政府了,好在經過申訴後,個案就收到正確的地價稅單。

另外,土地在未辦理繼承登記前,地價稅是否能適用千分之2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答案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全部繼承人要提出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並符合戶籍登記等要件,未辦理繼承的土地全部面積才能採計優惠稅率,若僅部分繼承人提出申請,只能就其潛在應有權利部分適用優惠稅率。

稅率:千分之二

時間:每年9月22日前申請,當年度適用,逾期只能次年起適用

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只能以1處為限

地上房屋所有權人:須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使用情形: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戶籍: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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