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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 假殉情被識破 判無期再賠481萬

編輯部
2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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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 假殉情被識破 判無期再賠481萬
高雄經營無菜單料理餐廳的李祈緯,因不滿同居的林姓男友提分手,趁對方服用安眠藥沉睡時,在房間燒炭,造成林男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事後還佯裝殉情、企圖誤導警方。李男在刑事部分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男友父親另提民事求償,一審判應賠償481萬,李上訴後近日遭高雄高分院駁回,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在高雄開設無菜單餐廳,林男任直銷講師,兩人於民國111年同居於高雄市,後因個性不合常起爭執,林提出分手,李雖搬離卻心有不甘,同年8月6日晚間重返租屋處留宿,雙方再度發生爭吵。

隨後,林服用安眠藥後入睡,李則於下午2時許從餐廳取回2包木炭,燃放於臥室床邊,使臥室充滿一氧化碳,導致林中毒身亡,李確認林失去生命跡象後,服下安眠藥躺在客廳地板上,製造「共赴黃泉」假象。

直至與林一同經營直銷的表姊,因聯絡不上人而報警破門,才發現李昏睡在客廳、林已陳屍床上。警方原以為兩人殉情,李也辯稱共死,但檢警比對現場跡證,發現林並無輕生傾向,且李體內一氧化碳濃度僅23%,與林高達81%相差懸殊,認定是李單獨行凶。

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李男無期徒刑定讞。林父並提起民事求償,要求賠償喪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共557萬元,一審高雄地院判李須賠償481萬6067元,李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林父年長確有扶養必要,一審計算金額合理,且李男辯稱兩人「共死」說法,早遭刑事判決否定,難以推翻原審認定,遂駁回上訴,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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