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肉商林宏恩吸金30億元案 中纖涉假買賣、真借款 負責人300萬交保

編輯部
11天前
5 瀏覽
肉商林宏恩吸金30億元案 中纖涉假買賣、真借款 負責人300萬交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肉商林宏恩涉嫌以投資保證獲利,吸金30億元、受害者超過300人,檢方清查林宏恩借貸關係發現,股票上市中纖公司也涉嫌投入2億元資金賺取利息,只是中纖為股票上市公司無法直接投資,遂以假造代購原裝雞腿虛擬交易,支付「貨款」並領取「服務費」,檢調11日約談中纖王姓負責人(男、70歲)訊後以300萬元交保,另林姓董事長特助(女、52歲)、郭姓貿易公司登記負責人(男、49歲),各50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林宏恩旗下有2間貿易公司(A、B公司),由其A公司(A公司)委託中纖公司向B公司購買原裝雞腿等肉品,中纖公司支付近2億元貨款給B公司,再由A公司支付服務費給中纖公司,但檢方發現A公司並未支付貨款、B公司收到錢也沒有出貨;檢方懷疑,2億元貨款就是借貸金額、服務費是利息,11日指揮搜索中纖公司及王男、林女、郭男住處等6處,約談王男等被告5人、3名證人。

檢方漏夜訊問後,認為王姓負責人、林姓董事長特助、A公司郭姓負責人涉犯刑法第215條、第216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第341條第1項背信;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不實填製會計憑證;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之洗錢及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之使公司不利益交易、特別背信等罪嫌。檢方認為,3人歲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王男具保3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科技設備監控;郭男具保5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科技設備監控;被告林女具保50萬元及其餘被告限制出境、出海。

據悉,林宏恩從事冷凍肉品生意,涉嫌吸金超過30億元,警方9月將其逮捕後,桃園地檢署聲押,但法院認定無羈押必要,裁定20萬元交保,檢方雖提出抗告,但林男已經失聯,目前發布通緝中。

【看原文連結】

更多自由時報報導不是錯覺!國6速限100 這支照相桿時速101就喀擦獨家》追查基隆河油污染元凶 基檢逮到偷排業者聲押將誠負責人獨家》任職15年!昨還在開會今晨突退群組 台南市消防局長李明峯傳閃辭硬起來!台灣連1顆南非新鮮蘋果都沒買 從1年2.3億採購額直接歸零

新聞來源: 原始來源

約 2 分鐘可讀完
分享

讀者評論 (0)

尚無評論

成為第一個發表評論的人吧!

首頁 新聞 商家 活動 聊天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