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憲兵指揮部志願役憲兵許俊傑,去年不滿同為憲兵的劉姓女友和他分手,試圖挽回感情未果後,竟情緒失控將她掐死,還2度性侵、侮辱遺體,事後冒充劉女名義回覆訊息給她家人製造假象,新北地院國民法庭依現役軍人殺人等罪將許男判處無期徒刑,高等法院維持,最高法院也駁回許男上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許男、劉女2人於去年案發時均為19歲,2人高中畢業後,各自加入軍旅簽下4年志願役,分發於同一單位而漸生情愫開始交往,劉女因覺得許男控制慾太強、屢屢發生爭吵,去年5月16日決定提出分手。
許男無法接受分手,懷疑女友可能另結新歡,5月17日晚間跑到她住處,在她房間談判至隔天上午,終究無法挽回感情,竟情緒失控以雙手掐死女友,再以拳頭毆打劉女頭部,甚至2度性侵已死亡的劉女。
劉女與家人同住,當日她原本要跟家人一起出門,但到了約定時間卻未走出房門,劉女的姊姊起疑,到房間外喊叫都沒有回應;許男擔心犯行曝光,竟持女友手機傳訊「收到、再等等」。
劉女姊姊後來終於進入房間,赫見妹妹竟陳屍床上,身體已冰涼,趕緊報警,許男在旁不發一語,見劉家人打電話報警,遂跑到廚房拿水果刀企圖輕生,警方據報趕抵壓制許男再送醫包紮,因傷口不深,並無大礙。
新北地院將許男收押禁見,新北地檢署去年8月依現役軍人殺人罪、行使偽造準文書及損壞、污辱屍體罪起訴。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認為許男被分手而心有不甘,試圖挽回感情未果,竟惱羞成怒掐死被害人,還性侵、污辱屍體,對家屬造成永不磨滅的心靈創痛,惡性重大,犯後雖坦承犯行,有意調解但遭拒,判處無期徒刑。二、三審皆維持無期確定。
民事方面,新北地院今年8月判許男應賠償劉女家屬包括喪葬費、精神慰撫金、扶養費等費用共41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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