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遭依貪污等罪起訴,聲請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的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台北地方法院2日裁定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於宣示或公告後5日內公開播送。北院合議庭今天當庭確認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會計師端木正提抗告外,其餘8名被告均捨棄抗告,隨即將抗告卷送高院審理。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及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今天起密集開庭,進行提示證據、言詞辯論等程序;柯文哲日前聲請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應公開播送。
合議庭2日裁定准許,並指依規定,應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內公開播送,播送範圍被告對象,不只柯文哲,就本案其餘當事人及參與人全案的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均公開播送。
柯文哲不服提起抗告,請求台灣高等法院自為裁定准予同步即時公開播送,北院10日收到抗告狀。根據柯文哲抗告狀,北院原裁定准予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內公開播送,有適用法律錯誤,因為「事後」播送直接剝奪新修正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但書所賦與法院就個案審酌決定何謂「適當」公開播送方式的權限。
柯文哲認為,法條規定是合議庭得依職權裁定「適當」方式實施公開播送,並未禁止「同步」、「即時」的公開播送。因此提起抗告,請求上級法院的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並自為裁定准予「同步」、「即時」的公開播送。
北院今天上午開庭時,合議庭先就法庭錄音錄影規則、抗告程序等事項向當事人說明,合議庭當庭與當事人確認後,除已提出抗告的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會計師端木正三名被告外,其餘8名被告均捨棄抗告,北院旋即將抗告卷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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