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傳媒/記者 陳祺昌/台南市 報導】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民眾於網路上反映位於北區牛肉湯店家衛生疑慮,衛生局當天立即進行相關稽查,查核結果如下:
一、該店有商業登記且已辦理食品業者登錄。有關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核結果如下:
天花板及牆壁清潔度佳、食材離地放置、層架清潔度、冰箱冷藏食品品溫符合規定、冰箱清潔度可、現場抽查食材無逾有效期限;限期改善項目為備用食材應包覆保存,已責請業者於114年12月22日前完成改善,衛生局於23日後將前往複查,倘若複查不合格,將依法處辦。
二、該店已進行全店消毒(專業除蟲公司)。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強調,餐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注意及管理食材之儲存環境及衛生,預防病媒或環境汙染,也應注意勿將有汙染之虞食品供應消費者,確保所供應食品之衛生安全。衛生局提醒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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