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咪飼主注意!農業部已公告家貓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納入強制寵物登記規範,一年緩衝期將於今年底屆滿。自115年1月1日起,未幫愛貓植入晶片並完成寵物登記,將依動物保護法裁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提醒貓咪飼主,快幫喵星人報戶口!動保處指出,辦理寵物登記十分簡單,飼主只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帶著愛貓前往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並完成相關手續即可。
動保處指出,貓咪完成登記,不僅能健全寵物管理機制,更能在走失時,透過掃描晶片,迅速聯繫飼主,提高尋回機率;同時晶片也如同貓咪的身分證,有助落實源頭管理,避免遭受惡意棄養。
動保處呼籲飼主把握最後期限,幫愛貓植入晶片並完成寵物登記,後續也可透過手機或電腦登入「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飼主專區,隨時查看名下寵物的晶片號碼、絕育狀態及其他資料是否正確,以保障自身權益。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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