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新聞網]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三地集團總裁鍾嘉村、開陽能源董事長蔡宗融等人因涉嫌在屏東大型太陽能光電場開發案中提供不實財務資訊、灌水工程款並侵占公司資金,侵害合豐能源公司等企業權益,不法金額估3億5084萬元。高雄地檢署今(8)日偵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及《公司法》等罪起訴鍾嘉村。偵查中被裁定羈押禁見的鍾嘉村移審高雄地院,雙方就交保金額展開激辯,檢方要求高於2.2億保釋金,鍾嘉村則稱「籌不出來」,合議審理後,裁定鍾嘉村仍有羈押之必要,諭知還押,假如鍾嘉村明(9)日10點前籌到保釋金,再具狀聲請交保。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雄檢偵辦期間,鍾嘉村已坦承部分犯罪事實,並繳回逾1.2億元不法所得。延押庭上,檢辯雙方針對交保條件激烈交鋒。辯方主張,鍾嘉村自羈押後金流遭銀行阻斷,資金調度困難,且其身兼多家公司負責人,並無逃亡可能,盼准交保。
不過檢方指出,鍾嘉村涉案金額估達3億5084萬元,扣除已繳回款項,建請以不低於2.2億元交保,並須接受電子腳鐐監控。對此,辯方再稱鍾嘉村有就醫與手術需求,佩戴電子腳鐐將影響醫療行為。
審理期間,承審法官陳川傑原考慮裁定2.2億元交保,但鍾當庭表示資金吃緊、身體狀況不佳「籌不出來,希望可以降低一點,不要再押了」。法官則表示,二審曾認為先前2000萬元交保金過低,對鍾毫無壓力,且三地集團規模龐大,「買得起乖乖、高雄客運」,相信具備相當財力。
法院一度休庭讓律師籌資,重新開庭後確認難以在今天籌足保金。法官最終裁定先行羈押,若明(9)日上午10時前籌足保釋金可聲請交保,最遲延至10日,但必須配戴電子腳鐐。鍾嘉村隨後還押看守所,法官並叮囑若其身體不適一定要向監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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