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李汶臻報導
高雄某知名半導體大廠一名女職員去(2024)年被結婚19年的老公發現「偷吃小王」長達8個月,甚至還懷上對方的孩子。老公因此控告妻子與「小王」侵害配偶權,並向兩人連帶求償新台幣70萬元。
判決書指出,人妻與老公結婚19年,沒想到無業尪竟在2024年4月發現妻子在知名半導體大廠任職期間,偷吃小王、兩人頻繁信件往來。兩人在信件中以老公、老婆相稱,小王曾言語深情地許下「做一個讓妳安心的好老公、好丈夫、好爸爸」、「你們是我的生命動力、是我的終點站」、「我愛妳、我想妳」、「攜手到老」、「給妳一個完完全全的平安避風港」等承諾。
人妻結婚19年,在外偷吃小王還懷孕;圖僅示意,非本新聞所指。(圖/美聯社提供)
但從人妻與小王的信件紀錄發現,小王疑似腳踏兩船。人妻曾在信中透露自己懷孕,不僅逼問小王「你要保XXX(小王的另外一名女友)還是小孩?」、「你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和多少個人上床?」,甚至還以墮胎威脅對方回信:「二個星期未收到你的信,(胎兒)留不留我自己決定」。
人夫發現相伴19年的妻子給自己戴綠帽後,將偷情男女一同告上法院並向兩人求償70萬元精神撫慰金。妻子在法院承認外遇,但辯稱丈夫曾說「只要道歉就不再求償」,因此要求丈夫撤回訴訟;但丈夫否認此說法,小王則是未出庭應訊。
老公發現妻子外遇偷吃還懷孕,向小王及妻子求償70萬元;圖僅示意,非本新聞所指。(圖/民視新聞網)
法院最終認定人妻與小王交往長達8個月並發生性行為,已超出一般社交範圍,嚴重破壞婚姻關係,構成侵害配偶身分法益。另據判決書指出,上訴人(綠帽尪)雖目前無業,但名下有房屋、土地與車輛。被上訴人之一的妻子月收入約6萬元,亦名下有房屋與土地,另一位被上訴人「小王」也有名下財產。法院考量雙方經濟能力與情節,審酌後裁定妻子與小王須連帶賠償老公20萬元精神撫慰金,其餘求償金額則全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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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月賺6萬人妻「任職半導體大廠」爽吃小王懷孕!遭無業尪求償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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