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助理費時常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將助理費除罪化;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如果任何的修法的動機是為了個案開脫,為了某些人士量身訂造,那這樣的3修法本身就失之偏頗,且該法放寬助理聘用規定,「是否幫中國塞人滲透」?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個案修法、量身訂做的修法意圖明顯,不是都說要福國利民,怎麼急切的來提出這些未經社會共識,就要進行草率修法的爭議性的行為,「修了這個法是福了誰的國?福了誰的民?」,看來只是利了國民黨自己的立委、從政人員,所以任何修法都應當嚴謹,發動的動機也應當是基於公共利益、基於良善,而不是有政治的目的,為涉案的人士來開脫。
她說,這個助理費除罪化的修法,還不只助理費的使用要完全放寬規定,連聘用助理的規定也一併大開後門,跳脫現有的法制的管控,對於助理從哪裡聘請而來,都不需要經過相關的考核或者是登載,形同一個空白的授權,就更有利於中國塞人公然來滲透台灣的國會。
吳思瑤認為,現在至少所有的助理費有人數的限定,有相關資訊登載的必要,這就是管制於所有不分黨派的立委,大家遵從這樣的法規也已經行之有年,為什麼在非常特殊的時間,又是跟中國往來密切的陳玉珍,要大開助理聘用的後門呢?「會不會有替中國塞人、公然滲透國會的疑慮呢?」
她指出,至於助理費免經核銷就可以直接放寬的使用,爭議的部分助理工會也都提出,我們再次強調,如果任何的修法的動機是為了個案開脫,為某些人士量身訂造,那這樣的修法本身就失之偏頗,更不要說任何修法都應當周延討論、充分對話,而不是像現在藍白想要的全都過,逕付二讀、不需討論、直接表決,這就是民主失靈。
吳思瑤強調,至少爭議的法案透過充分討論,可以讓利弊得失皆諸於社會,但如果陳玉珍這一個爭議的法案,未來如法炮製,不討論只表決,那釀成的災禍,恐怕讓國會的民主跟國會的廉能都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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