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畢業那一年,媽媽對我說:「我把妳養這麼大,可不可以去酒店上班,替媽媽還錢?」
她輕信報紙廣告,被投資詐騙,不但把家裡房子抵押,還去辦現金卡,跟親友、同事借錢,債務估計近1千萬元。我聽了媽媽的話,騎機車到台中中港路金錢豹,用一根菸的時間在外面觀察,傍晚華燈初上,看到穿禮服的小姐祭拜豬哥神。我想起《看海的日子》的女主角白梅,因從娼被貼標籤,拒絕了。
我是長女,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鄉下人重男輕女,弟弟書念不好,學做黑手修機車也做不起來,媽媽想幫他開一間連鎖加盟洗衣店,要我做保,我答應了;我想念書,家裡卻沒辦法支持我。
洗衣店最後沒有開成。那段時間,爸媽欠債跑路,弟妹托給親戚,那年農曆7月,弟弟沒戴安全帽騎機車,出車禍過世了。爸爸無法承受喪子之痛,經常酒後拿刀要砍我媽,被強制送到草屯療養院,媽媽獨自扛下債務。我自己照顧自己,在竹科晶圓廠當技術員,因為怕媽媽想不開自殺,假日一定搭國光號去看她。
我想念大學,辭掉工作,自修4個月考上大學,但生活費加上房租,拚命打工還是入不敷出,曾經窮到高燒快40度、燒了2天,錢包只剩12元,跟同學借100元才有錢去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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