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跨國洗錢案,查出主席陳志利用境外公司在台設立OBU帳戶,將贓款匯入天旭國際與尼爾公司洗錢,前搜索約談尼爾總經理林揚茂、財務主管鄭巧枚、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到案,檢察官謝仁豪訊後認為3人有串滅證之虞,19日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20日晚間裁定全數羈押禁見,全案迄今羈押7人。
檢方第一波已聲押台灣太子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人資長辜淑雯、特助李守禮、管理超跑的邱子恩4人獲准。為釐清太子集團購買「和平大苑」豪宅的金流,調查局20日首度提訊王昱棠與辜淑雯出庭,交叉比對供詞,訊後還押台北看守所。
據調查,林揚茂第一次遭約談時,被檢方諭令100萬元交保,專案小組清查手機等扣押物證,發現林揚茂是OUB帳戶總管,且在美國起訴制裁陳志與親信李添後,新加坡籍大帳房陳秀玲用通訊軟體成立「滅證群組」,指示林揚茂、鄭巧枚(綽號雪莉)、陳麗珊利用空殼公司相互移轉資金,林揚茂甚至在交保後,繼續與共犯串證,林揚茂在群中都稱呼陳秀玲為「Karen」,檢調因此2度拘提他到案。
以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騙,在世界各地建立龐大網絡洗錢,台灣是其一個中繼站,陳志熟悉台灣洗錢防制法,透過10餘間境外公司在台設立OBU帳戶,將詐騙所得資金,以假假合約方式匯入天旭與尼爾公司,用來購買豪宅與超限量名車。
據了解,由於OBU帳戶有不受外匯管制等優勢,陳志看準央行只有總額管制,各別公司帳戶匯款不會留下紀錄,利用此漏洞把詐騙款項匯到台灣,由林揚茂指示鄭巧枚、陳麗珊簽立假合約、虛開發票作帳,營造公司之間交易假象,協助太子團大規模洗錢。
檢方前天指揮調查局發動第2波搜索,天旭國際設備主管郭正仁5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太子集團旗下顥玥科技的網路博奕客服組長郭鎮誠50萬元交保、客服人員林莉庭、蔣佳衡、吳品樺,各3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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