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何姓女子透過仲介購買公寓,發現屋內實際面積比權狀短少近10坪,請求國賠96萬元,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地政局測量疏失,判決賠償88萬定讞。
原告何女指出,2021年11月8日,經仲介公司協調,以399萬元價格,向劉姓女子購買前鎮區房屋,付清完畢辦理過戶後,向地政局前鎮地政事務所申請測量,赫然發現建物實際面積,比權狀、建物測量成果圖上所登載面積,短少近10坪,認為當初辦理測量有疏失,請求國家賠償96萬元。
被告地政局則說,經派人會同原告至現場勘測結果,建物測量成果圖測繪記載內容,與實地及竣工圖並無不符,此純屬面積計算錯誤,致登記面積有誤,否認有過失,拒絕賠償。
高雄地院開庭調查後,認定前鎮地政事務所有過失,要賠償6萬多元後,兩造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則認為何女損失嚴重,判決加賠61萬多元,總共88萬元,不得再上訴,全案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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