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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爆肺結核感染 QA一次看 不治療3年內死亡率達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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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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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爆肺結核感染 QA一次看 不治療3年內死亡率達5成
台灣大學出現1名肺結核確診個案,不少學生接獲肺結核接觸者檢查通知單,引起恐慌,疾管署表示,結核病是法定傳染病,主要經空氣與飛沫傳染,可發生在人體任何器官組織,一旦發病症狀為咳嗽超過2周、體重減輕、發燒等,感染後6至12個月是病程進行到肺結核的最危險期,若給予適當藥物治療,幾乎能百分之百痊癒,但若不治療,3年內約有5成的患者會死亡,《中時新聞網》整理相關QA,讓讀者一次了解肺結核。

肺結核怎麼來?

疾管署指出,結核病是一種目前仍普遍存在於全世界,尤其是未開發及開發中國家的慢性傳染病,男性發生率比女性高,老年人比年輕人高,可以發生在人體任何器官或組織,如淋巴結、腦膜、胸膜、腎臟、骨骼、皮膚、消化道、泌尿及生殖道等。

初感染時,95%的人會因自身的免疫力而未發病,但會有終身再活化的潛在風險;5%的人在初感染後,結核菌會經由血液或淋巴液散播,造成肺內或肺外結核。

結核病如何傳染?

疾管署指出,結核病主要經空氣與飛沫傳染,傳染性的結核病人咳嗽、打噴嚏、說話、唱歌,會造成健康者受到感染,但不會經由食物傳染,因此病人所使用的餐具不需要另外消毒。

潛伏期有多久?

疾管署指出,一般而言,從感染到出現初發病灶,約需4到12周,感染後6至12個月是病程進行到肺結核的最危險期,一旦受到感染,一生都可能成為潛在發病源。

症狀為何?不治療會怎樣?

疾管署表示,常見的症狀有咳嗽超過2周、胸痛、體重減輕、倦怠、食慾不振,發燒、咳血等。若給予適當的抗結核藥物治療,幾乎可以百分之百痊癒,但若不治療,3年內約有一半的病人會死亡。另有3成的病人雖不至於死,但也會持續排出細菌,繼續傳染給周遭的密切接觸者。

得病後可以繼續上班、上學?

疾管署指出,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12條規定,政府機關、民間團體、事業或個人不得拒絕傳染病病人就學、工作、安養、居住或給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但經主管機關基於傳染病防治需要限制者,不在此限。

因此,患者診斷為結核病後,仍可繼續上班、上課。但若是診斷為傳染性結核病時,建議在一開始服藥的前兩周,盡量在家療養,不要到人口稠密的公共場所,等到服藥兩周或痰檢驗呈陰性以後,即可恢復正常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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