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議會史上頭一遭,昨天(2日)打架拉扯混亂中,連議員都未看到提案,「包裹表決」通過明年度新竹市政府總預算案,民進黨團今天緊急發公文向內政部提出函釋,對於昨天的包裹表決是否符合地方制度法與預算法,請內政部用最急件予以查明;黨團說,將透過一切可行方式,捍衛議員的預算審查權,不讓市府總預算在議會藍白多數暴力下強渡關山。
民進黨團總召陳建名指出,今天一早就以服務處及8名市議員名義共同發文給內政部,內文是新竹市議會在審議市政府總預算案,在會期延長期間,多數黨團提案以「包裹審查」(僅限額度)方式通過總預算案,是否符合《地方制度法》、《預算法》及相關議事規則關於總預算審議的精神與法定程序。
陳建名說,竹市府明年度歲出總額高達467億元,創歷史新高,其中有多項編列預算遭民進黨團質疑其效益評估不足、合宜性不足及編列浮濫等情事,包括普發現金浮編2362.5萬、及債務付息編1.2億等項目,黨團在總預算案二讀會期間,提出392項的刪減動議,要求議會應回歸逐條審查。然議會多數黨團堅持在黨團協商破裂後,於大會中提案採包裹審查方式,擬以概括性限額(僅刪減8000 萬元)通過總預算案,嚴重剝奪少數黨團及市民對重大預算項目實質審議及監督權利。
此外,依據《地方制度法》第41條規定,地方立法機關應就總預算案之「歲出規模、計畫績效、優先順序」等原則審議。「包裹審查」方式是否實質違反該條文要求「審慎」審議之精神,未能達成對個別計畫之實質審議?《預算法》及《地方制度法》並未明確禁止「包裹審查」,惟總預算案為議會最重要之議案,若以程序多數強制通過包裹審查,是否構成對少數議員依法行使職權之程序侵害,進而導致該預算案之議事決議存在程序瑕疵?
另依《新竹市議會議事法規》第28條及29條規定,對議會多數黨團採包裹表決方式,其程序瑕疵是否違反此上述兩條規定?都請內政部函釋,以確保公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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