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國道昨天又因交通事故,引發駕駛人怒氣,持棍棒砸車追打對方的俗稱「路怒症(Road Rage)」的危險行為,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指出,「路怒症」並不是正式的精神疾病診斷,而是在駕駛期間因刺激而表現出強烈失控、攻擊性情緒與行為,他建議民眾在路上遇到「路怒症」敵意行為時,要懂得有效降低衝突升級的風險,最高原則就是「不要贏、要活著」。
楊聰財指出,「路怒症」外顯的樣態包括,怒吼、罵人、逼車、按喇叭挑釁、下車理論甚至肢體衝突,其心理與生理層面的成因有,壓力負荷過高,人在壓力大時,腦部杏仁核會過度活化,讓情緒更容易被點燃,常見來源有工作壓力、家庭問題、財務焦慮、睡眠不足等。
開車時易產生「匿名效應」,會覺得「別人不會知道我是誰」,不易意識到行為後果,因此更容易做平常不敢做的事,以及駕駛空間的限制感,因狹小車內空間、交通堵塞,因心理窒息感而易怒,有些人道路判斷習慣是負面的,如別人插隊「你故意害我」,別人放慢速度「你在挑釁我」,這類「敵意歸因偏誤」容易把所有普通的交通行為誤認成冒犯。
遇到路怒症者時該如何處置或化解?楊聰財建議,為了自身安全,要避免點燃對方情緒的行為,如絕對不要回按喇叭、逼回去、加速逃跑、挑釁眼神,這是最常導致衝突擴大的原因,不要用手勢或搖頭嘲諷(即便你真的很想),「路怒症」者會把這些視為攻擊,不要下車理論,所有研究都顯示,一旦雙方下車,暴力機率急速升高。
他建議,實際上可立即採取的「低衝突策略」,保持距離、讓對方離開你的視野
放慢車速,換車道給對方空間,不要停在對方旁邊,不回應任何挑釁,對方的怒氣在沒有回饋下會快速下降,若對方尾隨或有意圖攔車,應開向人口多、明亮、開到派出所門口(非常有效):對方下車並靠近你的車,車門上鎖、窗戶關起來,不下車、不對罵,保持車內安全及打電話報警,若對方敲車門、拍玻璃,不要拍回去或倒車衝撞,採取「被動防衛」,不要讓自己成為犯罪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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