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能源署今(28日)公布「2026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與業界關注的「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光電汰舊換新部分,經濟部評估,運轉10年以上的光電案場效率有望倍增,因此提出換新部分可維持原較高費率,新增部分適用費率,估計能催出500MW汰舊換新容量;面對光電裝設大環境挑戰趨嚴,明年光電在能源費率將全年維持今年度第二期水準。
經濟部今年9月宣布將針對太陽光電提前汰舊換新設置鼓勵措施,能源署28日說明,老舊設備改採高效產品,於相同空間下,提升裝置容量與發電效益。
能源署副署長吳志偉說明,十年的太陽光電發電效率約220瓦,但十年後面積大一點,但效率可以來到450瓦;在技術進步之下,光電的平均發電效率由15%提升到23%。
他解釋,鼓勵新制並未設下申請門檻,但經過業界估算,約是10年以上案場較適合。吳志偉也舉例新措施,同一案場原本100KW,但汰舊換新後裝置容量可增至150KW,而案場已經運轉12年,100KW可維持原本較高的躉購費率,走完剩下8年合約,而新設的50KW則適用較低的新費率,他說,新設光電板效率高,發電量推升帶動收益增加。
根據能源署盤點,目前全台太陽光電案場運轉十年以上、適合申請約有800MW,若採用汰舊換新機制,在案場面積不增加之下,有機會催出500MW新設容量。
面對最近太陽光電考量近期法規強化,衍生案場開發之不確定性,26日召開「2026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第3次審定會議,初步共識維持光電費率。
而其餘躉購費率措施變動,能源署表示,為提升離島電力自主性能力,將加成比例統一調整為15%;在地熱能部分,除增訂次世代躉購費率分類外,因鑽井成本大幅下降及開發模式轉變,取消階梯式費率機制;離岸風電部分,已明確規範採競比費率作為躉購費率,也無須重複公告,至於浮動離岸風電,因國際成本資訊仍存在差異,將持續蒐集資訊,滾動式檢討。
經濟部預計12月中旬辦理「115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聽證會」,並再召開審定會針對各界意見予以討論,加速完成審定作業及費率公告程序,以利業者進行投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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