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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對少女伸狼爪3次!打巴掌、情勒強迫她就範

編輯部
2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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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對少女伸狼爪3次!打巴掌、情勒強迫她就範
新北市一名21歲職業軍人阿南(化名),與未滿16歲少女小琪(化名)在交友軟體認識,還多次以暴力、情緒勒索強迫小琪與他發生3次性行為。事發後,小琪在安置機構被老師發現異常,進一步了解後,才知她因服用避孕藥,事件因此曝光,阿南遭士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琪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阿南後,兩人很快就交往。小琪向法院表示,第一次發生性行為的時間為2024年7月13日,當時阿南將車停在停車場,不顧小琪的拒絕,強行壓制少女與他發生性行為。

在當晚阿南又帶她前往汽車旅館,洗完澡後,再度強迫小琪脫衣服,並開始性行為。第三次事件則於7月下旬,地點同樣位於停車場,小琪多次拒絕與阿南親密,竟遭對方打巴掌、掐脖子。小琪坦言,這三次的性行為阿南都未戴保險套。她表示,由於阿南曾威脅:「如果跟他分手,他就去跳海」因此她不敢將此事告訴他人。

案發期間,小琪的母親注意到女兒行為異常,追問之下才得知她曾與男友發生性行為,並指示她購買避孕藥服用。同時,小琪在安置機構情緒低落、焦慮,食量明顯增加,無法自行控制飲食,老師因此留意。經社工介入後,事件才被進一步通報警方處理。

法院調閱阿南車輛行駛紀錄、旅館住宿資料以及藥品購買明細,佐證小琪所述事件屬實。法院指出,阿南明知小琪未成年,卻仍持續以類似方式對其不當接觸,完全忽視少女身心發展的成熟度。

然而,阿南在庭上全程否認,聲稱「忘記了」、「不記得」等語,否認與小琪有認識或交往,且未與小琪或其家人達成和解或進行賠償。鑑於三次行為手法相似、性質雷同,法院分別量刑後合併執行,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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