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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結宮廟索賄 高市里長羈押

編輯部
2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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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結宮廟索賄 高市里長羈押
橋頭地檢署日前獲報,指稱高雄永安區維新里長蔣福山與文興宮主委張財華為籌款辦進香遶境活動,竟涉嫌以公權力向工業區外商公司勒索錢財,甚至率眾上門飆罵嗆聲,以此得手上百萬元;檢方25日傳喚蔣、張等5人到案,複訊後認蔣、張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刑法恐嚇等罪,26日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據悉,蔣、張於民國103年就曾因涉犯類似貪汙案遭檢方起訴。

檢方指出,蔣福山與張財華近日籌辦宮廟進香遶境活動,急需募款經費,他們憑藉里長權勢,向工業區外商公司勒索錢財,若廠商不配合,就號召鄉親發動抗爭,或通報權責單位辦理稽查,甚至還率眾上門飆罵嗆聲,以此得手上百萬元,讓廠商不堪其擾。

橋檢接獲情資後,於25日發動搜索,傳喚蔣福山、張財華等5人到案,經複訊後,認蔣福山、張財華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刑法恐嚇等罪,並有羈押之必要,26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據了解,蔣福山、張財華2人在103年也因涉入貪汙案件遭檢方起訴,但當時因檢方證據不足,難以將2人依貪汙罪定罪,一審法官判2人均無罪,經檢方上訴後,二審法官仍認證據不足,維持原判決定讞。如今2人又再度因涉貪遭逮。

橋頭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表示,橋檢對於利用職務或權勢,侵害企業正當經營權利的犯罪行為極為重視,為遏止地方民意代表利用公權力或號召群眾權勢強募財物或恐嚇取財,對此犯罪行為絕對依法嚴辦,以維護政府機關的清廉形象與企業正當經營權益,全案將由檢察官持續積極偵辦不法事證,並呼籲被害人出面指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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