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捷/台南報導〕為拿回自己的歐米茄手錶(OMEGA),孫姓女子與分手的同性伴侶再撕破臉。孫女指控分手前告訴人拿她的名錶去典當,要贖錶那天,她在當鋪外攔車搶錶,被控搶奪,但因沒證據能證明手錶是告訴人的,台南地方法院依強制罪簡易判決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
孫女指控,告訴人去年分手前曾把她的手錶拿到當鋪典當,孫女得知手錶將在今年6月間由告訴人贖回,便事先到當鋪外等候。當天下午,告訴人辦完手續準備開車離開時,孫女上前拉扯,並抓住自小客車方向盤,阻止對方離去,再打開車門,從車內拿走手錶。警方受理報案後追查,7月初由孫女主動交出手錶,讓警方扣案。
檢方偵辦時,告訴人主張手錶屬於自己,認為孫女涉有搶奪罪;孫女則表示,手錶是自己出錢購買,告訴人只是拿去典當,並提出要求返還的通訊紀錄。檢方認為,沒有積極證據證明手錶是告訴人所有,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不以搶奪論罪,改以強制罪提起公訴。
法院認定,孫女為取回手錶,以強暴方式拉扯並攔車,已妨害告訴人行動自由,符合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其行為雖屬家庭暴力事件,但家庭暴力防治法沒有獨立罰則,因此改依刑法論處。
法官量刑時指出,孫女本應以理性方式處理財物爭議,卻在當鋪外激烈攔人取物,顯示法治觀念不足;但也考量她在審理中坦承犯行,自述急於拿回手錶,又擔心告訴人離開,一時情急才犯案,並參酌其智識程度與經濟狀況,判處拘役15日,折算標準為1日1000元,可依法上訴。
【看原文連結】
更多自由時報報導台男阿布達比轉機遭帶走 妻證實「人在杜拜警局」史上最大權利車扣押!232輛市值逾億元 重創三環幫非法金源涉受中方指示、資助幫柯文哲站台 徐春鶯收押禁見傳曾列「民眾黨不分區安全名單」惹議 徐春鶯涉詐欺新北檢聲押
讀者評論 (0)
請登入後發表評論
分享您的觀點,與其他讀者互動
立即登入尚無評論
成為第一個發表評論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