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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餐敘涉賄 謝典霖及父親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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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餐敘涉賄 謝典霖及父親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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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長謝典霖6月間在縣議會舉辦餐敘遭控違反選罷法,彰化地檢署偵辦後於16日發動大規模搜索,將謝典霖及其雙親謝新隆、鄭汝芬等20餘人傳喚到案,複訊後以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將謝典霖等5人聲押禁見。彰化地院昨晚召開羈押庭,裁定謝新隆、謝典霖父子羈押禁見,服務處祕書劉宸佑、縣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均30萬元交保;鄭汝芬漏夜審訊中。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今年7月在臉書發文,指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在6月23日晚間於縣議會內席開10餘桌宴客,疑為其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輔選,彰檢因此展開偵辦。

彰檢先向彰化縣議會調取相關資料後,16日搜索謝典霖住居所等9處,並查扣相關證物,訊後認為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及黃于賓、劉宸佑等5人除詐取公款辦理餐會賄選外,又發現謝典霖等人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將5人羈押禁見,並擴大深入追查。

另外,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參選議員的現任代表黃佳惠、尋求議員連任的陳玉姬、參選鄉代表的前溪湖鎮長黃瑞珠等4人,雖均涉犯投票行賄罪,但檢方複訊後認為尚無羈押必要,諭知以10萬元交保;陳姓農會幹部、陳姓服務處人員等2人以5萬元交保;邱姓服務處主任3萬元交保;其餘近10位選民請回。

彰院原定下午4時半召開羈押庭,因律師閱卷延至5時半開庭,庭訊至7時半,法官裁定劉宸佑、黃于賓均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晚間8時半裁定謝新隆羈押禁見。國民黨彰化縣黨部主委蕭景田17日下午前往彰化地院了解羈押庭進度,被問到對彰化選情影響,蕭表示,目前看不出來,選戰相關進度都按原本規畫進行中,要等謝新隆出來後再一起對外說明。不過,謝昨晚已由彰化地院裁定收押禁見。

由於庭訊時間過長,法官宣布休庭至晚間9時半,再續開謝典霖、鄭汝芬羈押庭。

彰化縣議會表示,議會目前正常運作,涉及司法調查的部分仍在進行中,不便多作評論。

國民黨團表示,檢方是掌握了一槍斃命的鐵證,還是民進黨政治人物一開口,就得配合當政治東廠?檢方須向全民交代,這次啟動偵辦的依據?否則司法變東廠,是中華民國最大的悲哀。

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表示,政治人物提出檢舉或質疑,與檢察機關是否具備偵辦事證,仍是兩個層次,不宜僅從時間先後,就推論司法受到政治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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