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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公司10年前接大單!4年狂墊3.2億 竟遭設局全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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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公司10年前接大單!4年狂墊3.2億 竟遭設局全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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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台北 報導】知名廣告公司10年前接下一筆大型客戶訂單,連續4年承接廣告業務,卻因客戶指定特定託播業者,讓公司先行墊付高額媒體託播費,最終累計代墊新台幣3億2046萬4033元竟無法追回。廣告公司事後懷疑內部負責簽約的黃姓談判長與外部人士勾結設局,因而提告追究責任;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黃男並未與外部人士有犯意聯絡,反而也是遭騙的一方,最終僅起訴3名外部男子涉嫌加重詐欺、洗錢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罪。

檢方調查指出,這起案件是廣告公司接受國稅局查核時,重新檢視公司過往交易單據,意外發現曾多次委託奕晶、咻波奈2家公司刊登廣告,且公司為此代墊大筆託播費用,但相關交易卻找不到相應的書面契約。

由於一般廣告業務涉及媒體採購及託播,通常會由廣告公司依需求尋找適當的託播單位,但本案卻是由客戶指定託播對象,加上公司長期代墊鉅額費用,讓公司事後懷疑負責談判及簽約的黃姓談判長,可能違反公司作業規範,甚至與外部人士合作,導致公司蒙受逾3.2億元損失。

不過檢察官深入追查後,發現案件背後另有一套操作模式。起訴內容指出,全方位廣告公司及歐麥迪媒體傳播公司吳姓負責人,涉嫌找上被害廣告公司,佯稱要簽訂「媒體購買服務合約」,由廣告公司負責媒體採購及廣告推播業務。

吳男之後指定廣告公司向相關公司進行廣告託播,並由共犯焉姓男子提供不實的委刊單,使廣告公司誤認相關廣告託播業務已經完成,進而依照交易流程代替吳男墊付託播費用。

檢方查出,吳男與焉男涉嫌從2017年至2021年間,以相同手法持續操作,先讓廣告公司誤信確有媒體託播需求,再取得公司匯出的代墊款項。

為了讓帳務看起來符合交易流程,起訴內容指稱,陳姓男子另涉嫌開立不實發票,用以沖銷相關單據,並將取得的大筆款項轉入其他銀行帳戶,再由相關人員朋分、挪用。

更讓被害廣告公司難以追回款項的是,檢方調查認為,整起交易過程中實際上根本沒有廣告被託播出去,卻讓廣告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持續墊付巨額費用,最終累計損失高達3億2046萬4033元。

檢方認定,吳男、焉男及陳男涉犯加重詐欺、洗錢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因此依法提起公訴,後續將由法院進一步審理相關犯罪事證。

至於廣告公司黃姓談判長是否涉及內部勾結,檢方調查後則做出不同判斷。根據公司同事證述,當時相關代墊款並非由黃男單獨決定,而是經過核對、確認後才進行匯款,檢方目前也沒有發現黃男與外部人士存在犯意聯絡或具體行為分擔的積極證據。

因此,台北地檢署認定黃姓談判長涉案部分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也就是說,原本遭公司懷疑可能涉及內外勾結的黃姓談判長,經檢方調查後,反而被認定同樣遭到外部人士設局欺騙。

整起案件從一筆大型廣告訂單開始,歷經2017年至2021年長達4年的交易往來,廣告公司先後代墊超過3.2億元,最後卻發現相關廣告疑似從未真正播出。檢方目前已針對3名外部人士提起公訴,至於黃姓談判長則獲不起訴,全案後續將由司法程序進一步釐清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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